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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消費者把關百貨公司、大賣場購物之公共安全

日期:100-01-27    

       農曆春節將至,宜蘭縣政府為帶給消費者一個安全的購物環境,於去(99)年11月22日、23日辦理縣內百貨公司及大賣場公共安全檢查,並由消費者保護官於本(100)年1月20日率本府工旅處、建設處、衛生局、消防局前往抽查縣內列管之友愛百貨公司及特力屋羅東分公司、和樂家居館羅東分公司。另本府建設處及消防局亦於1月19日及1月21日對環華豐股份有限公司新月廣場分公司及家樂福有限公司進行公共安全檢查。
縣內百貨公司及大型賣場經本府稽查營利事業登記部分尚無違規事項;建築物安全部分,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均准予備查在案。而實地檢查結果除友愛百貨第三安全梯4至5樓違規堆放貨物外,已立即要求清除,並依照建築法規定辦理;環華豐新月廣場分公司之消防設備及防火管理部分須加強改善外,其餘大部分均符合規定。並於現場請各業者須加強注意安全門、安全通道、安全梯暢通無阻,防火區劃不得堆放貨品。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自本(100)年1月21日起至春節假期止,本府消費者保護官仍將持續率領相關同仁,不定期前往縣內各大超市及賣場進行年貨、公共安全查核工作,查核重點著重於年貨生鮮食品標示是否齊全,有無逾使用期限及賣場安全門梯、逃生通道及防火區劃有無阻塞、堆置貨物之情形。
  宜蘭縣政府府在此特別呼籲民眾,購買年貨時儘量選購標示齊全的食品,對於成份不明、未標示保存期限或已過保存期限,千萬不要購買;同時,呼籲各商家,針對所販售的商品,進貨時須注意有無商品標示,散裝食品應標示品名及原產地(國),並加強內部管理,避免在安全門、逃生通道堆置物品,以保障消費者安全,共同營造健康安全之消費環境。
聯絡電話:9251000分機1381

上版日期:10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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