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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變更五結(學進地區)都市計畫(配合中央創意園區細部計畫)案」計畫書、圖依法發布實施。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
公告事項:本計畫自105年8月12日零時起生效,有關計畫書、圖張貼本府建設處及五結鄉公所公告欄30天,供公眾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