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高乘載管制
(一) 時間及範圍
1. 104年4月3日、4日7-12時(計5小時),國道5號南下南港系統、石碇及坪林,各交流道之南下入口匝道。
2. 104年4月5日、6日15-20時(計5小時),國道5號北上蘇澳、羅東、宜蘭及頭城,各交流道之北上入口匝道。
(二) 管制方式:高乘載管制時段內,僅允許下列車輛進入前述交流道入口:
1. 乘載3人(含)以上(含駕駛及小孩)之小型車。
2. 大客車。
3. 計程車。
4. 郵局郵務車輛(車身標註中華郵政字樣)。
5. 駕駛或乘客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記者證或「高速公路高乘載管制」通行證之小型車。
6. 管制範圍內之各交流道入口,大貨車(總重量逾3,500公斤之貨車)得進入宜蘭、羅東及蘇澳等3處交流道之北上入口及南港系統南下入口,惟依「雪山隧道行車安全注意事項」,南下大貨車應於石碇交流道(含)以前駛離國道5號,北上大貨車應於頭城交流道(含)以前駛離國道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