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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礁溪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依法發布實施

日期:99-02-05    

     歷經中央與縣級都委會19次會議審查,「變更礁溪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全案終獲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其中第一階段於99年2月6日依法公告實施,第二階段(工業區、農業區變更為休閒渡假區案)待完成市地重劃計畫書之後,即可報部核定並公告實施。
  礁溪由於具備豐富的溫泉資源,又是宜蘭觀光發展火車頭,面對北宜高速公路完工通車之衝擊,扼蘭陽平原門戶的礁溪都市計畫面臨再提升的挑戰。縣政府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之規定,辦理「變更礁溪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以因應新都市空間結構發展,同時針對地區環境品質提升研擬具體措施,納入通盤檢討作為都市計畫執行之依據,全案依法於94年5月27日至6月25日、96年6月5日至7月4日辦理公開展覽,經95年12月26日、97年12月30日宜蘭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39、150次會議審竣,於98年9月8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14次會議審議通過。
本次通盤檢討之主要目的如下:
(一)規劃符合在地居民及遊客需求的都市計畫,奠定「生態觀光綠鎮」永續發展基礎。
(二)配合德陽路礁溪溫泉觀光軸帶的串連,將工業區、農業區變更為休閒渡假區。
(三)透過都市設計規範及審議,創造地區獨特風格,樹立高品質溫泉觀光遊憩區景觀風貌之典範。
(四)將原礁溪戶政事務所及市場用地變更為商業區,以振興礁溪舊市街,再造協天廟活動結點。
(五)保留原本水圳及溫泉溝意象,創造親水休憩空間。
  礁溪都市計畫整體走向以觀光、休憩、生活為主,礁溪車站周邊、健康休閒專用區與湯圍溫泉溝地區為主要發展核心;並以德陽路為軸線,配合明德訓練班未來可能之轉型,擴展礁溪溫泉觀光發展軸帶。而中山路則為商業活動軸,主要為滿足觀光客商業行為與行銷當地商品,既能發展觀光休閒且能兼顧商業發展。
  另外,工業區、農業區變更為休閒渡假區因涉及市地重劃開發,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14會議決議,須待市地重劃計畫書完成後始得報核,為避免本案影響其他變更案之實施,特列為第二階段辦理。行政院業已同意農業區變更為休閒渡假區免採區段徵收,待市地重劃計畫書完成後,本府將依程序報部核定公告實施。預計全案執行後,礁溪整體溫泉觀光環境品質將獲得顯著的提升。
聯絡電話:03-9251000-1344

上版日期:99-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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