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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為防治新冠肺炎疫情擴散,實施建築施工管理及使用管理業務因應措施

日期:110-06-03    資料來源:建築管理科
疫情嚴峻服務不中斷,建照勘驗因應新措施
宜蘭縣政府為防治新冠肺炎疫情擴散,實施建築施工管理及使用管理業務因應措施,並自即日起生效,內容摘要如下:
一、實施期間自即日起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除本縣疫情第三級警戒之日後7日止。
二、除發生重大危害公共安全或特殊緊急事件外,一律暫緩派員現場勘查,包括指定勘驗、使用執照竣工查驗(含無障礙竣工會勘)、損鄰案件現場會勘、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案件複查及昇降設備與機械停車設備安全檢查結果抽驗作業等。
三、建照勘驗因應措施
(一)開工業務:掛號後一律採書面審查方式辦理。
(二)指定勘驗:電話預約並線上提報當日相關勘檢人員到場照片。
(三)使照竣工查驗:以攝影方式辦理並提供光碟檔案併入使用執照卷宗內。
上版日期:11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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